编辑:极品女性网 2016-01-26 20:08 极品女性网 字体: 大中小
11月3日早晨,韩国媒体报道,韩国著名主持人“国民MC”刘在石与金勇万两人于前所属社关于演艺收入的民事诉讼败诉。
刘在石于2005年与原经纪公司签约合作到2010年,该经纪公司因2010年5月外债拖欠被法院冻结资产,,导致刘在石与金勇万的薪酬被冻结。刘在石在2010年10月与原经纪公司解约,并要求各大电视台将薪酬直接交给本人,但各大电视台以债务关系不明确为由将刘在石出演节目的片酬全部交给了法院,导致刘在石必须通过与原经纪公司的债主们打官司来证明他对这笔总额6亿韩元(约300万人民币)的片酬拥有所有权。今天上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刘在石向原经纪公司的债主们提出的寄存金确认诉讼做出判决,驳回了刘在石的请求。刘在石的律师主张艺人与经纪公司的所属协议是一种承包协议,收取片酬的主体是艺人,公司的债务不应与艺人的片酬挂钩,但法院根据刘在石与原经纪公司的协议中“艺人演艺活动的所有收入应由经纪公司收取后再进行结算”的条款驳回了刘在石律师的主张。
刘在石现所在FNC经纪公司方面则表示“目前还在确认刘在石的意向,了解刘在石的立场之后再进行其他事宜与计画。”许多粉丝大哭“心疼刘在石,等了五年结果还是败诉”“被拖欠那么多薪酬,还是捐那么多钱做慈善,真的不愧是刘大神”。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极品女性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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